食品伙伴网讯 10月26日,内蒙古自治区市监局公布了一期食品抽检信息,抽取的茶叶及相关制品、餐饮食品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、蛋制品 、淀粉及淀粉制品、豆制品、方便食品、蜂产品、糕点、罐头、酒类、冷冻饮品、粮食加工品、肉制品、乳制品、食糖等25大类食品1191批次样品中,有31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。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、兽药残留超标、质量指标不达标、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、微生物超标、重金属污染。
7批次样品检出铝的残留量超标
不合格样品中,有7批次样品检出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分别为:锡林郭勒盟多伦县美地超市分店销售的、内蒙古多伦县博源粉坊生产的土豆鲜粉(生产日期2021/7/12);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德克隆购物中心店销售的、锡林浩特市增信淀粉制品厂生产的火锅炖粉(生产日期2021/7/13);巴彦淖尔市万客乐超市团结店销售的、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思密达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土豆粉条(生产日期2021/7/20);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益尚客商贸有限公司达拉特旗分公司销售的、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沃野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精制鲜粉条(生产日期2021/7/25);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广客隆副食调料批发二店销售的、达拉特旗家和食品厂一分厂生产的家和鲜粉条(生产日期2021/7/25);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永利豆浆店销售的油条(生产日期2021/7/27);呼和浩特市内蒙古真正快餐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十分公司销售的油条(生产日期2021/8/12)。
含铝添加剂(硫酸铝钾、硫酸铝铵)作为膨松剂在淀粉制品(粉丝粉条)生产中具有重要作用,可以增加产品筋度和韧性,使产品不粘连不断条。《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-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通告》(2015年第1号)中规定,粉丝、粉条中铝的残留量不得超过200mg/kg(干样品,以Al计)。而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(GB 2760—2014)中规定,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(干样品,以Al计)为100mg/kg。铝在一定剂量下具有神经毒性、生殖毒性、发育毒性,过量摄入铝会影响儿童的智力发育,并与软骨病和骨质疏松的发生相关。铝虽然具有毒性,但并不是只要摄入就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,其毒性既取决于食品中铝的含量,还与食用含铝食品的数量以及食用时间长短密切相关。
1批次样品检出兽药残留超标问题
不合格样品中,有1批次样品检出兽药残留超标问题,为: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沁香园熟食店销售的鸡蛋(生产日期2021/8/31)检出恩诺沙星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。
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,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,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、呼吸道感染等,是动物专属用药。《GB 31650-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》中规定,恩诺沙星(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)在产蛋鸡中禁用(鸡蛋中不得检出)。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动物性食品,可能会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、头痛、头晕、睡眠不良等症状,过多摄入还可能引起肝损害。
9批次样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
不合格样品中,有9批次样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。其中,2批次样品检出全氮(以氮计)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规定,分别为:巴彦淖尔市内蒙古万生禾文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、乌拉特前旗呼和五一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黄豆酱油(生产日期2020/11/18);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那达慕大街德克隆超市销售的、内蒙古巧妈妈酿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烧酱油(酿造酱油)(生产日期2021/1/25)。
全氮包括有机氮和无机氮,是影响酱油风味的指标。全氮含量的高低,直接反应酿造酱油的品质好坏。依据《食酿造酱油》(GB/T 18186-2000)中规定,三级低盐固态发酵酱油中全氮的含量应不低于0.80g/100mL。全氮的高低将会直接影响着酱油的风味和营养成分。酱油全氮不合格的原因,可能是个别企业发酵工艺控制不到位,或者是稀释过程中加入了过量的水。
还有,2批次样品检出酸价(KOH)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规定,分别为: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瓦窑货栈张丽粮油店销售的、内蒙古兴和县军臣粮油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油(半精炼)(生产日期2021/7/16);包头市青山区百信粮油经销部销售的、包头市昆区张兰在油店生产的胡麻油(生产日期2020/7/8)。
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败程度。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,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、酮、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,导致肠胃不适。《GB 2716-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》中规定,食用植物油中酸价(KOH)的最大限量值为3mg/g。产品酸价超标的原因,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格;也可能是产品生产工艺不达标;还可能是是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等。
另外,还有5批次饮料不合格,分别为: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青山万达店销售的、内蒙古阿嘎如泰天然矿泉有限公司生产的莎茹拉饮用天然矿泉水(生产日期2021/6/12)检出界限指标-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;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青山万达店销售的、内蒙古阿嘎如泰天然矿泉有限公司生产的莎茹拉饮用天然矿泉水(生产日期2021/7/2)检出界限指标-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;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希热矿泉水经销部销售的、内蒙古希热矿泉有限公司生产的希热天然矿泉水(生产日期2021/5/31)检出溴酸盐、硝酸盐(以NaNO2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;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西城中泽超市销售的、内蒙古赛益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糖杏仁饮料(生产日期2020/12/10)检出蛋白质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规定;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西城中泽超市销售的、内蒙古赛益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糖杏仁饮料(生产日期2020/12/9)检出蛋白质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规定。
8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超标问题
不合格样品中,有8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超标问题。其中,5批次样品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分别为:呼和浩特市甘露源水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桶装纯净水(生产日期2021/8/31);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康诺水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纯净水(生产日期2021/8/24);呼和浩特市冰丽水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纯净水(生产日期2021/8/30);呼和浩特市冰丽水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、内蒙古清源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(生产日期2021/8/29);呼和浩特市甘露源水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蒙呼源桶装纯净水(生产日期2021/8/31)。
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,广泛分布于水、空气、正常人的皮肤、呼吸道和肠道等,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,对消毒剂、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,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。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》(GB 19298-2014)规定铜绿假单胞菌标准值为n=5,c=0,m=0,单位为CFU/250mL。桶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原因可能是水源水防护不当,水体受到污染;部分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,操作不够规范,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;流通环节中,存放时间长,水桶多次循环使用增加了二次污染风险。
原标题:【31批次样品上不合格名单!内蒙古新一期食品抽检公布】 内容摘要:食品伙伴网讯 10月26日,内蒙古自治区市监局公布了一期食品抽检信息,抽取的茶叶及相关制品、餐饮食品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、蛋制品 、淀粉及淀粉制品、豆制品、方便食品、蜂 ... 文章网址:https://www.doukela.com/xuetang/35491.html; 免责声明: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。文章内容仅供参考,不构成投资建议。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,请与我们取得联系,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。 |